陕西省政协委员:“互联网+”医疗存在诸多乱象,需强化法律监管、严格准入门槛

在陕西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董志伟说,“虽然互联网诊疗建设有利于解决中国医疗资源不平衡和人们日益增加的健康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国家卫健委积极引导和支持的医疗发展模式,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诸多乱象。”

作者: 阳光报阳光网 来源: 阳光报阳光网 2021-02-02 10:28:17

“互联网+医疗服务,代表了医疗行业新的发展方向。”1月25日,在陕西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董志伟说,“虽然互联网诊疗建设有利于解决中国医疗资源不平衡和人们日益增加的健康医疗需求之间的矛盾,是国家卫健委积极引导和支持的医疗发展模式,但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出现了诸多乱象。”


为摸清疫情以来陕西省“互联网+”医疗服务建设情况,董志伟在2020年6月至12月期间,深入陕西各地调研。他发现2020年疫情期间,许多医院和互联网健康平台纷纷推出在线诊疗服务但还存在着如下问题:


基础设施建设薄弱,资源共享无法实现


这是制约互联网诊疗发展的硬件软肋。患者检验检查结果不能共享,医院孤岛现象相当严重。这严重阻碍了不同级别医疗机构之间相互转诊,居民电子病历数据库、区域信息平台等均无法建立。不仅各医疗机构使用的信息系统不同,标准化水平低,相互之间难以实现连接,即使互联互通,也难以实现信息共享。  


规范标准参差不齐,监督体系尚未建立


这限制和影响了互联网诊疗服务范围扩大和服务能力提升。当前互联网诊疗准入门槛、从业规范、监督管理等相关标准并没有建立,“机器人问诊”走过场,违规平台不备身份证验证的功能,无法确保进行实名制问诊。开处方时不进行身份证信息验证,只需输入几个店员的身份信息或随意编造身份信息就可以获取处方。 


执业药师/药师分布不均,处方审核流于形式


国家六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的通知》落实过程中发现我省执业药师/药师的数量远不够配备标准,导致药品零售行业“挂证”乱象迭出,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未经审核销售、处方用药不规范不适宜、零售药店套保骗保等违规经营使用行为屡禁不止,执业药师发挥“指导合理用药和审核处方”作用不明显。  


为此,他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顶层设计,做好统筹规划。将互联网诊疗纳入医改之中,统筹考虑、协调推进,切实发挥互联网技术在推动医药体制改革方面的作用。探索试行电子处方和网上销售处方药,切实有效推进“医药分家”。试点推广互联网在对居民就诊中的导诊作用,让患者放心到基层就诊。


严格准入门槛,明确行业规范。要严格准入门槛,明确诊疗规范和范围。制定出台互联网企业与实体医院合作的规范性文件,明确双方的权责,既有效发挥互联网的作用,又能有效保障医疗机构的公益性。要探索允许通过互联网开展慢性病、常见病等的医疗诊疗活动,推动互联网诊疗进入医疗服务核心领域。  


打通数据孤岛,推进共建共享。要统一信息平台标准体系。充分利用互联网企业技术,以行政部门管控为主,推进信息互联互通,既推进各级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又推进卫生、医保等部门的互联互通,为推进三医联动提供数据支撑。医保经办机构接入信息平台,从而加强医保支付监管,实现网上即时结算。同时推进民政、公安等部门与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共享共通。  


强化法律监管,维护患者权益。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清晰界定健康咨询与医疗诊治的区别。明确医疗机构、患者、互联网企业等相互之间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要避免游医在网上从事医疗欺诈行为,避免不法企业借助诊疗平台谋取私利。加强信息安全监管,避免诊疗记录、病理资料等信息泄露,维护好患者隐私权。  


强化处方审核,体现药学服务价值。积极推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工作是积极探索智慧监管模式,有效解决目前执业药师供需矛盾的重要手段,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或远程医疗服务过程中,规范电子处方审核、调配、核对人员必须采取电子签名或信息系统留痕的方式,确保信息可追溯。探索医疗卫生机构处方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互联互通。  


“无规矩,不成方圆。通过规范化操作和体系制度建设,保证互联网诊疗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既可破解医改统筹难题,又能弥补医院服务资源的不足,带动医疗服务模式的升级!所以说,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势在必行!”董志伟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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