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紧迫!两级中心建设考评2020年出炉,首批名单正式公布
2019年9月19日,在前期工作基础之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与辽宁、浙江、山东、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第一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截至9月23日,四省份公布了各省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名单。
2019年1月24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以国卫办医函〔2019〕45号印发。显然这一方面标志着蓄谋已久的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进入实施阶段,另一方面也预示着庞大的中国医疗服务体系从“自由发展”阶段进入了“国家设计”阶段,医疗资源将按照全国统一布局的思路发展,全国病人上协和的局面将彻底改变。
依托现有机构,建设一批引领国内、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家级医学中心,建设一批区域医学中心和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群,推进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医疗卫生协同发展,带动医疗服务区域发展和整体水平提升。
国家医学中心名单
2019年9月19日,在前期工作基础之上,国家卫生健康委与辽宁、浙江、山东、广东省人民政府签署第一批委省共建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合作协议。截至9月23日,四省份公布了各省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名单。
辽宁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院名单
浙江省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院名单
广东省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医院名单
山东省宣布,将统筹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山东省肿瘤医院、山东大学第二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等优质医疗资源,设置综合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围绕肿瘤、心血管、神经、呼吸、儿科、创伤等专业创建专科类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
2019-2020年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规划时间表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的规划,未来华北片区、西南片区的四川、重庆和位于西北片区的陕西,依托在区域内较大优势的医疗资源,将极可能出现在下一轮签约的省份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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