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亮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要严格保护个人信息

规定了敏感个人信息范围,包括种族、民族、宗教信仰、个人生物特征、医疗健康、金融账户、个人行踪等。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法治日报,新华视点 2020-10-14 15:47:13

10月13日,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数字显示,截至2020年3月,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达9亿,互联网网站超过400万个,应用程序数量超过300万个,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更为广泛。但与此同时,个人信息被违法获取、过度使用、非法买卖等现象层出不穷,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甚至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将进一步加大个人信息保护力度,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草案明确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活动。处理个人信息要事前充分告知取得用户同意。应当采用合法、正当的方式,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公开处理规则,保证信息准确,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等,并将上述原则贯穿于个人信息处理的全过程、各环节。


草案聚焦突出问题,健全了个人信息处理系列规则。规定了敏感个人信息范围,包括种族、民族、宗教信仰、个人生物特征、医疗健康、金融账户、个人行踪等。


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大数据应用为联防联控和复工复产提供了有力支持。为此,草案将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作为处理个人信息的合法情形之一,但也必须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草案对处理敏感个人信息作出更严格的限制,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的情形下,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并且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或者书面同意。


此外,草案还设专节规定了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的规则,在保障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要求国家机关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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