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到2025年人人拥有电子健康档案,建成一批智慧医院,推广“互联网+医疗”

依托数字健康新基建,充分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重塑医药卫生管理和服务模式,打造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数字健康服务体系。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海南省卫健委 2022-02-11 10:42:55

依托数字健康新基建,充分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重塑医药卫生管理和服务模式,打造具有海南自由贸易港特色的数字健康服务体系。


“十三五”期间,海南省扎实推动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取得了多项重要成就。近日,《海南省数字健康“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面建成联动、协同、共享的“三医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三医联动平台”和“三医共用服务网”,并联通覆盖所有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综合性(含中医,下同)三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五级水平、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四甲水平通过率达到100%,综合性二级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四级水平、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三甲水平通过率达到100%;


基于5G技术的远程医疗服务能力覆盖所有的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建立完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决策指挥系统,早期预防、风险研判、及时预警和快速处置能力有较大提升;


基本实现人人拥有一份与电子病历无缝衔接的连续、动态、实用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成一批具有示范引领效用的“智慧医院”,推出一系列“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场景应用典型做法,打造海南省数字健康发展“弯道超车”模式,力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为此,《规划》提出了六大主要任务:



一 统筹推进数字健康发展新基建


1.构建“三医大数据资源中心”。依托省电子政务云资源建立统一规划的全省“三医大数据资源中心”。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探索建立健康医疗数据资源目录体系,依托全省政务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全员人口数据库,加快与“三医联动信息平台”互联共享,实现人口信息的预警监测和动态管理;持续完善电子健康档案数据库建设,打通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信息通道,实现居民个人健康档案信息自动归集、动态更新和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电子病历数据库建设,实现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内部信息资源整合,以及居民基本健康信息和检查检验结果在医疗机构间的信息共享;加强卫生基础资源信息数据库建设,实现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应急救治、医疗设备、药品耗材等健康医疗基础数据和公共信息资源的集聚整合。依托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健康数据共享。按照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在依法加强安全保障和隐私保护的前提下,稳妥推动健康医疗数据资源有序开放。


2.搭建应用型、智能化“三医联动信息平台”。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的信息化平台建设要求,结合海南省实际,着眼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建成标准统一、融合开放、有机对接、分级管理、安全可靠的“三医联动信息平台”,向上和国家三部委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共享应用,向下联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推动互联互通互认标准落地,实现医防信息的互联共享。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的采集、存储和深度开发利用,探索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移动应用等数据资源规范化接入“三医联动信息平台”。推动包括互联网医院在内的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对接海南电子处方中心,规范实现处方信息统一归集及处方药购买、信息安全认证、医保结算等事项便捷通办。


3.组建“三医健康服务网”。依托省政务云资源开辟“三医”健康专属域,协同省医保局、省药监局、省大数据局共同推进建设基于政务外网的“三医健康服务网”,覆盖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满足健康医疗大数据共享交换和远程诊断、远程会诊等影像视频传输需要,并同步强化承载服务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为形成“海南三医健康云”夯实基础。


二 加速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提档升级新步伐


4.全面提升二级及以上医院信息化水平。积极谋划、申报和实施智慧医疗健康建设项目,依照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统筹推进医疗、服务、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进一步推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智慧医疗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信息集成平台,建立面向医疗、服务、管理、科研和监管的数据中心,实现院内各信息系统间的数据共享,强化医院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规范使用与分析管理,并在此基础上统筹多院区、医联体、医共体数据的综合管理和应用。充分运用新兴信息技术拓展和发送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推动以患者为中心的诊疗流程再造,提供覆盖诊前、诊中、诊后全流程,贯穿线上线下的一体化连续性医疗服务,改善患者看病就医体验。


5.整体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100%覆盖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上,鼓励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化接入使用。加快实现全省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卫、运营管理、家医签约管理、双向转诊、远程服务(影像、心电、超声、眼底、胎心、会诊)、绩效考核、智能服务等覆盖应用,并与 “三医联动信息平台”进行对接联通,做到上下联动和业务协同。依托信息化支撑,进一步完善全科医生服务管理,全面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绩效考核工作。开展面向国际游客多语种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卫服务,打造有海南自贸港特色的基层医疗机构“智慧健康”体系。持续推动基于5G技术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提升,深化普惠应用示范,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让群众真正受惠。


三 提升卫生健康业务数字化转型新水平


6.加强数字急救体系建设。构建“5G数字急救”体系,形成统一指挥、功能完备、响应迅速、协同高效、处置有力的急救信息化系统,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与院内救治的信息互联互通,形成衔接有序的院前急救和院内救治服务通道。推进数据对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联动,为急救患者提供更合理的调度、救治、转送、交接方案。有效整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与120急救调度资源,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急救医疗资源响应和调度能力。


7.完善数字疾控体系。建设完善覆盖全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相关医疗机构的省级疾控信息系统,实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贯通”,形成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疾病预防控制信息服务体系。强化疾控应急体系的信息化支撑,覆盖疾控应急资源保障、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等,实现疾控应急业务全流程管理。通过信息化支撑传染病数据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应急物资储存和调配、专家资源配置、跨部门联动、传染病疫情综合分析及研判等,助力传染病疫情防控。构建传染病、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健康危害因素等监测、管理、评估模型,探索大数据在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应用,推进省、市县级公共卫生实验室系统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检验结果共享。搭建统一、权威、公益、高效的医疗健康科普信息发布平台,面向公众开展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诊疗救治等知识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省免疫规划信息系统,扩展预防接种工作的服务人群。建设全省统一的精神卫生防治管理系统。


8.建设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决策指挥系统。打破横向、纵向之间的“信息壁垒”,整合多渠道的海量数据,结合常见病种及致病因素的多点触发预警以及对急性传染病感染数量和扩散范围的多维预测,为精准决策提供大数据分析和可视化支持。根据预测预警结果进行风险分析评估,智能化识别规律性问题,为制订和完善防疫策略提供辅助支撑。将评估结果与预案进行自动匹配,对预案内容辅助生成评估措施,为联防联控指挥部提供决策建议。坚持省级统筹,健全完善防护物资调配、医疗服务需求供给等综合保障信息,基于地理空间信息,动态管理和展示省域内疫情防控救治机构、人员、疫苗、设备、物资等重点资源,为联防联控提供辅助支撑保障。


9.开展智能化老龄健康服务管理。依托智慧海南、智慧医疗建设成果,加强部门间涉老数据信息共享,基于“三医联动信息平台”建设综合性智慧为老服务系统。着眼消弥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深入实施智慧助老行动,加强数据技能教育培训,优化为老信息服务,解决老年人在就医服务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结合健全完善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数据库,加强老年人疾病预测预警,实现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个性化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动态监测机制,及时收集更新相关健康数据,为老年人健康状况评估提供信息支撑。


10.加快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家职业健康信息化系统和海南省“三医联动信息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职业健康综合信息系统,建立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健康信息联通共享,提升职业健康数据应用水平,为职业健康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11.推进“智慧妇幼”和家庭发展信息化。完善和应用海南省妇幼健康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基于省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出生医学证明系统、医院产/儿/妇/生殖科门诊及住院电子病历的互联互通,围绕青春期保健、孕前/婚检服务、孕期保健及分娩、婴幼儿保健、更年期妇女保健等全生命周期以及产前筛查与诊断、新生儿疾病筛诊、妇女“两癌”筛诊与防治等妇女儿童重点疾病,加强信息化管理和业务协同;在全省范围推进母子健康手册电子版应用,整合计划生育服务信息,实现妇幼保健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的资源共享和服务互补。进一步完善省级以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人口决策支持为重点的家庭发展综合业务应用信息化建设,推进家庭发展信息化整合应用。


12.提升血液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全省血液管理信息系统,覆盖各类医疗机构,实现全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献血管理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医疗机构的互联互通,共享献血信息、血液库存信息、临床用血信息;推行临床用血智能化预约,推广实现无偿献血者及其家属临床用血费用在出院时“一站式”减免,做好临床用血全程监管和血液综合管理等。


13.做好智慧医教科研工作。推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全链条信息化建设,完善省级卫生健康科技教育信息系统,优化业务管理、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成果转化等服务。通过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技术,构建数字病人,模拟患者沟通、手术解剖等医疗场景,辅助医学教学,提升培训效果。整合超强算力、高融合网络、仪器设备、医疗数据等资源,助力医生将深度学习、影像组学以及自然语音处理等前沿AI技术应用到临床科研实践中。


14.实施智慧健康治理。依托“三医大数据资源中心”,加强“三医联动”综合监管。完善公立医院运营综合监管系统、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系统等,逐步实现医疗质量、经济运行、医院发展和卫生资源等指标的实时监测。依托”三医联动信息平台”的数据交换,实现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和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归集药品耗材交易、采购、库存和使用等业务信息,协同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等部门信息,助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完善海南省互联网医院监管系统功能,实现对各互联网医院服务的全流程监管。积极推进省级“医疗卫生综合监管工程”建设,实现一户一档、监管清单、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医疗行为监测、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药械追溯等核心功能,开展职业病、酒店公共卫生安全、饮用水保障、医疗废弃物、放射诊疗等线上监管,推进医疗美容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建设,打造风险发现、研判、分发和处置的全流程闭环。


四 推广“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新模式


15.“一体化”数字医疗服务。坚持线上线下一体融合,依托实体医疗机构,吸引国内优秀医疗团队加入线上服务,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平台,打造结合AI智能辅助诊疗的“云医”、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的“名医”,实现云上问诊、名医汇聚、家医个性化服务的集成与创新应用。鼓励运用智能物联终端设备,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慢性病患者和高危人群特征指标数据的监测跟踪和管理,将健康管理下沉到基层服务站点。针对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存在的“数字鸿沟”障碍,合理保留传统服务方式,兼顾线上服务便捷化、线下服务人性化。优化数字医疗服务流程,加快推进医疗机构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和业务协同,优化就医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医联体、医共体等要强化医疗健康服务一体化,以信息通支撑服务通,引导患者有序便捷就医。


16.“一键式”共享查阅服务。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平台等,整合汇聚公布省域内“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移动服务应用,便于公众“一个通道”获取诊疗服务、健康管理服务等权威信息。在居民个人授权同意以及符合医疗质量控制、互通共享信息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按照最小够用原则,积极推动医疗机构间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医疗健康信息调阅共享,逐步实现覆盖省域内的信息互认。规范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与电子病历的有效融合应用,有序实现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向居民本人提供实时查询服务,为居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服务。通过查询服务和数据开放应用,形成数据及时更新校验机制,不断完善提升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数据质量。


17.“一码通”融合应用服务。认真落实国家制定发布的技术标准规范,以建立患者唯一主索引为基础,规范推进居民电子健康码普及应用。推动居民电子健康码替代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卡,拓展在诊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慢病管理、在线信息查询、健康教育、血液管理等领域的使用,逐步实现卫生健康行业内一码通用。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入应用电子健康码,医联体、医共体内率先实现“一码通”。推进跨部门“多码融合”,加强相关医疗机构业务信息系统改造对接,积极推动电子健康码与健康一码通、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卡码信息互通和协同应用,方便群众使用。


18.“一站式”结算支付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通过自助机具、线上服务、移动终端等多种途径,优化线上线下支付流程,改善结算模式,解决支付堵点问题。在保障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加强与医保、商保、银联、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为患者提供多种在线支付方式。加快有关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联通共享,拓展在线支付功能,推进“一站式”及时结算,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互联网+医疗健康”政策,完善“互联网+”医疗在线支付功能,进一步满足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


19.“一网办”电子政务服务。扩大政务共享服务,健全完善数据共享清单和协调机制,支撑政务服务跨部门、跨层级办理;加快推动“三医联动信息平台”与省政务信息服务平台对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一网通办;深入推进“医疗机构发布广告审查”“义诊活动备案”“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等跨省通办事项;推广“出生一件事”联办等便民服务模式,实现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申领等事项“一次提交、多证联办、一站送达”;推动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应用,实现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中全面支撑;加快推进网络可信身份认证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居民身份在线核验及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等信息公众查询;认真执行卫生健康统计调查制度,推进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减轻基层数据采集报送负担。


五 打造新兴信息技术与卫生健康融合发展新业态


20.加强医学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试点应用。着眼推进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特色基地建设,依托健康医疗大数据和基于机器学习的人工智能技术转化应用,组织研发部署服务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的智能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助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效率和水平;规范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在医学影像辅助诊断、临床辅助决策支持、智能医疗辅助、智能医疗管理、公共卫生智能管理、智能药物研发、智能医学教育培训等领域开展试点应用。围绕加强数据互联互通、有序溯源、安全管理,研究创新区块链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应用场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区块链技术在医疗联合体、电子处方、身份识别、电子健康档案、药品追溯、医疗保障等方面应用。


21.推进5G技术的融合应用。重点围绕推进全国“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项目”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加强5G医疗健康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运营商将各级各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便民医疗点、医养结合机构等场所,优先列入5G网络规划部署;


丰富5G技术在医疗健康行业的应用场景,重点普及推广5G在急诊急救、远程诊断、健康管理、医院管理、公共卫生等领域的应用;加大全行业特别是基层“5G+医疗健康”培训力度,积极推动5G医用机器人、5G急救车、智能医疗设备等产品研发部署,加快培育先进实用的智慧医疗健康服务新业态。


22.探索数字疗法先行试用。加大数字疗法宣传推广力度,积极引入国内外已批准上市的数字疗法产品,在全省符合条件的机构和人群推广使用,进一步满足居民疾病治疗与健康管理需求。依托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和产业基础,分步骤推进海南全域数字疗法应用示范,探索构建数字疗法有关政策支撑体系。多措并举强化招商引资,形成一批数字疗法创新高地和产业集群,将海南建设成为全球数字疗法创新岛,推动“数字疗法+互联网医疗”聚合重构,打造海南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六 规范构建数字健康运行保障新体系


23.健全行业信息标准化体系。按照“采标为主、定标为辅”原则,全面推进国家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的落地实施和规范应用,做好全民健康信息基础设施、医院信息平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共卫生信息、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中医药信息、全民健康信息数据库、新兴信息技术应用等标准化落地应用工作。


24.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体系。贯彻《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制度,建立完善数字健康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制度,健全信息安全通报预警机制。完善卫生健康行业的网络和信息安全组织领导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和通报制度,定期开展卫生健康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评估,完善安全保障体系和运行维护方案,提高行业整体网络安全、事件监测及动态感知能力,加大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提升敏感数据防泄密的监测、防护、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在实施以上任务的过程中,将加强组织保障,规范监督管理有序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个人隐私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网络可信体系建设等重点领域工作,提升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水平。并且统筹整合共性需求,通过全省集中采购建设方式节省资金投入。同时,将强化组织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复合型高端人才和适合实际需要的信息化专业技术队伍。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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