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立法:推动发展智慧医疗,鼓励医疗、养老数据向有关部门汇聚

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协会、商会等组织以及其他单位,应当依法处理数据,鼓励其将相关数据向有关部门汇聚。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大健康派 2022-10-11 17:52:08

2022年9月29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陕西省大数据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省大数据工作,将大数据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进大数据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技术创新,研究解决大数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该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第三十二条规定,医疗、教育、养老等社会服务机构,协会、商会等组织以及其他单位,应当依法处理数据,鼓励其将相关数据向有关部门汇聚。鼓励和引导互联网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基础电信企业等加强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


第四十六条专门强调: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医疗,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和云计算在医学影像辅助诊断、临床辅助决策、智能化医学设备、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方面的应用,加快开展网上预约、咨询、挂号、分诊、问诊、结算以及药品配送、检查检验报告推送等网络医疗服务,建设和推动互联网医院平台向基层延伸,加快数字医院及医联体建设,推广远程医疗,开展区域一体化信息联通、共享服务,拓展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空间和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推动发展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推动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健康养老资源有效对接和优化配置,促进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满足个人和家庭多层次、多样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关注大健康Pai 官方微信:djkpai我们将定期推送医健科技产业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