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病历增设三色预警,从程序上完善强制报告制度

江苏淮安市检察院联合市卫健委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

作者: 马青 来源: 光明网时评频道 2023-03-29 16:25:26

江苏淮安市检察院联合市卫健委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中,增设强制报告“红橙黄”三色预警功能。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提醒接诊医生通过电子病历系统报告,同时通过强制报告平台向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报告,避免出现医生不知道向谁报告、如何报告、不敢报告等问题。

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熟人作案占比高,不易被外界察觉,而未成年受害者有可能因为恐惧、羞耻,或是被对方威逼利诱,不敢向外界求助。未成年人监护人这道防线,有时候也可能被洞穿,比如监护者就是侵害者,或者监护人出于人际利益关联,不愿报警、拖延报警,还有可能出于“家丑不外扬”的心态选择私了。即使有监护人选择报警,也很可能错过固定证据的最佳取证时机。

因此,需要整合全社会的力量,为未成年人织密一张保护网。从2020年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算起,强制报告制度已经推出近三年时间。强制报告制度被2021年6月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上升为法律,其中专门对哪些机构、人员有强制报告义务做出了规定: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未成年人到院诊疗记录,是发现涉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的重要线索,医护人员在其中起着关键作用。检察机关公布过一起典型案例,山东威海市的某医院一名10岁女童来就诊,医生发现孩子怀孕后按照强制报告制度上报至卫生主管部门,公安部门以此为依据立案侦查,最终,将强奸女童者绳之以法。在诊疗环节揪出隐藏的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不仅公安机关可以第一时间予以立案,强力打击性犯罪者,也能更及时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让保护网织得更牢固。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强制报告制度的规定,医护人员负有及时报告义务。但在诊疗过程中,强制报告制度在一些环节存在梗阻,有些医护人员对这项责任没有充分的认识,还有些医护人员不知向谁报告、如何报告。此外,也有医护人员心理压力巨大,担心上报之后监护人态度坚决且恶劣,会让未成年人遭受额外的身体、心理创伤,或造成患者隐私被侵犯、被恶意传播等情况。

“当未满14周岁女孩登记入院后,如果有妊娠怀孕情况,系统就会自动跳出红色预警”,但实际情况是,不是每一起未成年人遭遇侵害的案子,都会有妊娠、流产这么明显的表征。很多侵害案件造成了隐私部位的损伤,或者是在心理咨询时被心理医生察觉迹象,但这些情况,并不能触发强制报告红色预警。这一部分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权益如何保护?

电子病历增设三色预警固然是好事,如江苏淮安、宜兴、连云港等地的检察机关联合卫健部门,在各级各类医院的病历系统里嵌入程序,当遇到规定情形时,会启动预警,以自动弹窗的方式发出提醒,解决了医护人员“什么情形要上报,向谁报,上报渠道的安全性”等几个问题。但制度的落实,还是个需要细化的过程。未满14周岁怀孕就诊医院系统向公安强制报告之外,还应有更人性化、更细致的举措跟上,比如,如何将无法触发强制报告预警的性侵害受害者纳入保护,报告移交公安后如何科学、有关怀地询问未成年人,如何和其监护人沟通,妥善做好对未成年人的后续保障等。期待相关部门坚持“能动检察”,在疏堵结合中,筑牢未成年人保护这道堤坝。

另外,有网友担心,有些未成年人会因此不敢去正规医院,流向没有资质的黑诊所。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它提醒医院诊疗之外,涉及未成年人保护还有重要的两点: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还有很多,不只是医疗机构和医生;检察机关2021年起推行了“是否报告”的必查机制,也就是在每一起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中,只要发现没有落实责任的单位或个人造成了严重后果,都会追责。这两点,也必须落实到位。(马 青)

电子病历增设三色预警 “红橙黄”三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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