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下一步将全面推进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

9月4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有关情况。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大健康派 2023-09-05 14:50:16

9月4日下午,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有关情况。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正式公布,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了经办机构职责,强化服务管理监督;要求减少证明材料,明确办理时限;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措施;明确法律责任,严惩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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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网

社会保险经办工作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公开、安全的原则。其中,“安全”是底线要求,体现在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数据安全、运行安全三个方面。在保障社会保险数据安全方面,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妥善保管社会保险经办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安全,健全信息核验机制。

五大原则中,“便民”体现的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的价值取向。近年来,政务服务建设中多次强调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也体现了这一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翟燕立介绍,《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积极推动构建以信息比对为主、社会化服务与远程自助认证相结合的待遇资格认证服务新格局,尽可能让群众少跑腿甚至不用跑便可以完成资格认证。

  • 一是开展信息比对认证。《条例》规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核验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近年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充分运用全民参保、联网监测等内部数据资源,积极与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交通、出入境管理、金融等部门开展业务协作,逐步实现信息共享、开展信息比对,初步实现了无形认证。

  • 二是推行远程自助认证。推广生物特征识别认证、手机应用远程认证等服务,支持老年人利用国家和地方自助认证平台等,实现自助认证。

  • 三是通过服务精准开展认证信息的核实。《条例》还规定,通过信息比对、自助认证等方式,无法确认社会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委托用人单位或者第三方机构进行核实。

据介绍,全国利用数据比对和自助手段完成认证的比例总体已经超过了70%。

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黄华波介绍,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全面推进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国家医保局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进医保经办全流程数字化服务,加快推进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提升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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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 “数据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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