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地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汇总:互联互通是主要目标

互联互通将成为各级医疗机构未来几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作者: 各地政府官网、CDSreport 来源: 各地政府官网、CDSreport 2023-11-30 17:41:14

多地在医疗质量提升、用药安全、病案首页、绩效考核等建设任务中也提出应发挥信息化工具的作用

2023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意见》,从5个方面部署了26条重点工作任务。随后,各省市陆续制定了当地的实施方案。CDSreport收集汇总了江西、云南、福建、宁夏、湖南、重庆、广西、青海、广东、河北、河南、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天津、山西、四川17个省/市/自治区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发现,各地频繁提到医疗数据的互通共享,可以预见,互联互通将成为各级医疗机构未来几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信息化建设主要任务

各地实施方案中关于信息化建设的部分,提及最多的是信息的“共享互认”,信息的共享互认将成为未来几年各地建设的重点工作。其中,检验检查结果的共享出现最为频繁。

例如,江西省实施方案中提到,推动医疗卫生领域数据上云,加快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省级平台与所有市县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加快推进医疗机构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医学影像资料等信息共享互认。

广东省实施方案中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目标:建设全省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平台,到2025年,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检查检验结果跨机构互认共享。

多地关于信息共享互认的内容出现在“提升就医便捷性”的任务中,与今年发布的《改善就医感受 提升患者体验主题活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一致。此外,多地在医疗质量提升、用药安全、病案首页、绩效考核等建设任务中也提出应发挥信息化工具的作用。

例如,福建省实施方案中还提出,将医疗质控、医保目录、合理用药等监管要求融入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强化事前提醒、在线监控等功能;江西省实施方案则明确,要推进住院病案首页数据电子化采集,2025年覆盖全省所有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青海省的实施方案中提及,将全面开展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内部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并通过强化信息技术保证考核质量,考核结果与财政投入、医保支付、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等级评审有机结合。

以下为各地实施方案节选汇总:

天津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全面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合理核定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切实保障公共卫生医师待遇。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人员收入不低于所在医疗机构人员平均工资水平。

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完善健康医疗数据政务资源共享目录清单。开展我市医疗健康信息互通共享攻坚行动。进一步加强我市健康医疗数据安全管理,开展我市健康医疗数据分类分级工作,规范健康医疗数据应用流程,依法依规共享开放,积极稳妥推动高价值健康医疗数据开放。

河北

实施百强县医院提质行动,以呼吸、急诊、重症等专业为重点,推动县级龙头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发展。针对外转率高的病种,确定县域薄弱专科,通过改善硬件条件、引进专业人才、推广适宜技术、加强对口支援等措施,增强薄弱专科疾病诊疗能力。“十四五”期间,至少70家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服务能力并择优纳入三级医院管理。

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数字化。全省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推行预约诊疗制度,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授权调阅和开放服务渠道及交互方式。大力发展互联网诊疗,到2023年底,每个设区的市至少建成4个互联网医院。扩大远程医疗覆盖范围,到2025年底,基本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县级医院。

深化薪酬制度改革,到2023年底,全部省直公立医院、50%的市级公立医院、50%的县(市、区)至少1家县级公立医院落实党委书记、院长年薪制,年薪由同级财政负担。

内蒙古

到2025年,自治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资源配置和服务均衡性逐步提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和高水平医院建设初具规模,旗县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位明显提升,50%以上旗县级综合医院达到国家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三四级手术占比不断提高,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大病不出自治区”的目标。

健全服务购买机制,建立常态化价格调整预期效果评估机制,强化公立医院运行、次均医疗费用增幅、医疗收入结构变化和医保基金运行等指标监测和分析。推进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病种付费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2025年底前在全区至少6个旗县(市、区)探索开展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总额付费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

山西

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以高水平公立医院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推动我省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和管理能力再上新台阶。全面开展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实行全省医疗数据动态监测和考核评审制度,力争1-2所综合性医院进入全国百强。

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开展医疗信息互通共享三年攻坚行动。依托我省全民健康医疗大数据平台,提升数据质控和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接入率,推动建设全省健康医疗数据中心,逐步实现医疗机构之间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

吉林

加快智慧医疗融合发展,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引导公立医院加快应用信息技术,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建立互联网医院。到2025年,二级以上医院基本实现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就诊提醒、移动支付、床旁结算、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服务。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推动医疗质量控制以住院患者为主延伸至门急诊、日间手术患者的全诊疗人群。健全覆盖一级诊疗科目的省市县三级专科医疗质控体系,推动医疗机构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三级网络。不断完善质控体系建设,到2025年,设置完成不少于60个专业的省级质控中心,实现重点专业的市(州)级质控中心覆盖率达到90%以上。

福建

加快打造智慧医院,推进以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系统为基础的智慧医院建设,到2025年,全省三级综合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达到4级及以上,医疗服务和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升;推进公共卫生数字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相关信息系统。到2025年,建成全省统一在线预约挂号与省市两级双向转诊平台。

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协调发展,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类别、数量与规模,新规划的省、市、县(区)公立医院单体床位规模分别不超过2000张、1500张、1000张。

分类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到2035年,全省三级公立综合医院出院患者四级手术比例达到25%以上,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占比、医保基金支付金额占比分别达到65%和15%以上。

广东

巩固医疗卫生高地建设,争创3个以上国家医学中心、15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若干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联动建设高水平医院。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为导向,到2025年,建设不少于95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和63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评价,进一步优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更加注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质量管理、运行效率、满意度等指标。推动1800家镇(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国家基本标准、700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对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和基本标准的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绩效评价。

广西

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2030年底前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均达到三级甲等标准;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5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

提升服务便捷性,提高医疗服务智慧化、个性化水平,推进实现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持续优化服务流程,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建立预约诊疗制度,推动三级医院日间手术等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

重庆

强化医疗机构关键环节和行为管理,加强医务人员、药品器械、医疗技术管理,提升门(急)诊、日间医疗、手术质量安全,提高急难危重症救治能力,提高电子病历分级评价等级。

持续提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加快推进重庆市中心城区、万州区、涪陵区等29个区县和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泸州市等15个市相邻地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深化价格和支付方式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医疗服务调价评估,经调价评估可以启动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的,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四川

提升市县医院综合能力。实施县医院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强化县级医院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加强县域内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科室、薄弱临床专科以及紧缺专业临床专科建设。到2025年,60%以上县医院建成肿瘤防治、慢性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五大中心”和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等急诊急救“五大中心”,100%县医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县医院达到推荐标准。

增强服务便捷性。规范发展智慧医疗服务,开展在线健康咨询、复诊、审方、用药指导、心理与健康状况评估等线上线下无缝衔接的连续服务。

云南

提高卫生健康信息化水平。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通共享行动计划,推进全省卫生健康信息互联互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加强智慧医院建设。普及推广电子健康码。逐步实现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推进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融合。建设全省统一的预防接种服务平台。加强网络及数据安全建设,提升安全监测和预警处置能力。

青海

强化医疗质量管理,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健全覆盖临床主要专业的省、市州、县三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推进质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质控水平。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推进医疗质量同质化。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转变药学服务模式,促进合理用药。到2025年,门诊处方抗生素使用率控制在9.5%以下,院内感染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宁夏

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建立高水平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持续做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

提升服务便捷性,建设智慧医院,全区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全部落实预约诊疗制度;推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完善授权调阅和开放服务渠道及交互方式;推进“智慧药房”建设,加强全区120智能化调度体系建设,推进新生儿相关证件多证联办;加快推进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城市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覆盖率提高至50%。

湖南

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到“十四五”末,实现县级公立二级甲等以上中医医院全覆盖,其中35%达到三级水平。推广“智慧诊疗、上下联通,智慧药房、医药联合,智慧管理、政策联动”基层中医药服务模式。

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加强系统和资源整合,推进数据统一采集、整合共享、多方应用,探索开展医卫、医保、医药、医德、医风、医教研联动,推进医德医风统一监管平台建设。分类分层推进智慧医院等信息化建设,促进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应用。加快健康医疗数据安全体系建设。

河南

强化绩效考核和等级评审,分级分类实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高质量发展评价和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医院等级评审、重点专科评审、经费补助、评优评先等挂钩,推动30家以上三级医院在全国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中达到A以上,其他三级医院全部达到B以上。启动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评价,加强质量、安全、服务、管理等内涵建设,持续提升服务质效,力争全省三级医院达到300家,其中三甲医院达到100家、三乙医院达到120家。

发挥信息技术支撑作用,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智慧医院建设,保持全省电子病历分级评价水平全国领先,推动智慧服务建设扩面提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智能医废”建设实现全覆盖,打造医疗废弃物监管“河南模式”。

黑龙江

提高就医过程的便捷性,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建设智慧医院,进一步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整合打通相关线上服务终端,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大力发展建设互联网医院,推动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全部建成互联网医院并提供线上诊疗服务。

提升县级医院临床专科能力,每个县(市)分别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和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至少有1个县级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择优推动“千县工程”项目机构向三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水平发展,到2025年,人口规模30万以上的县(市),力争有1家公立医院达到三级医院硬件设备和服务能力,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普遍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

江西

建设智慧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推广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线上查询、药物配送等服务。积极运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大力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健全完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远程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推动建成覆盖省、市、县、乡的四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全省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相关规划要求,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稳步提升,居民个人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控制在27%以下,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

到2025年,全省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全省三级公立医院100%设置公共卫生首席专家,全省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保持在90%以上、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三级公立医院门诊人次数与出院人次数比逐年下降,实现60%的县(市、区)达到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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