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上海:互联网诊疗纳入医保

武汉首批3家医院互联网诊疗纳入武汉医保,上海医保12条措施服务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

作者: CHIMA 来源: CHIMA 2020-02-24 16:07:03

武汉网上看病也能报销,首批3家医院互联网诊疗纳入武汉医保


从即日起(24日),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和武汉市中心医院的互联网诊疗纳入武汉医保。这意味着市民在家中,就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线上诊疗,医保支付,药品通过线下配送到家。


为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和购药,减少人群聚集和交叉感染风险,武汉市出台相关服务方案。


武汉市将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复诊提供的互联网诊疗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充分发挥互联网远程医疗优势,让民众足不出户就能得到医疗服务,疫情期间有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患者在支付方式上,实现医保在线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医疗机构提供互联网诊疗医疗服务的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线上、线下保持一致。在药品配送上,医疗机构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药品配送上门服务。


据了解,近期武汉还将有更多医院开通互联网诊疗,并纳入武汉医保支付。


市民如何通过互联网用医保卡看病开药?


服务对象


(一)在互联网医院普通门诊就医的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以下简称门诊重症)部分病种的参保患者。


实施范围


(一)医疗机构范围: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资质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二)病种范围:门诊常见病和慢性病。


如何进行网上诊疗


参保人员登录定点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院平台,实名注册后,选择医生进行网上问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给出专业的解答和建议,并根据患者病情开具处方。


如何进行在线支付、药品配送


1、普通门诊。参保人员通过互联网平台查看处方信息并确认后,完成医保个人账户或个人现金支付。定点医院按照处方信息进行药品线下配送。


2、门诊重症。互联网医院将处方信息推送至定点药店。定点药店确认处方和配送地址,审核处方并核实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医保结算,打印医保结算票据,生成参保人员个人自付费用付款码。参保人可通过支付宝、微信识别付款码线上支付或者以货到付款的方式完成支付。


这些药品不能线下配送


按照卫健部门管理规定,网上诊疗以复诊、慢性病、常用药为主,草药、针剂、毒麻精神类、放射性药品及其他高风险药品暂不纳入处方配送范围。药品为特殊商品,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全程追溯和监管


互联网医院和定点药店要落实实名制就医,保障诊疗、用药合理性,防止虚构医疗服务、虚报价格、串换药品等行为。要建立在线处方审核制度,妥善保存电子病历、在线处方、药物配送等信息,实现互联网就医的全程追溯和监管。


“互联网+”医疗将纳入医保支付!沪医保12条措施服务疫情防控和日常医疗


23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透露,为全面服务疫情防控和统筹做好日常医疗保障,上海市医保部门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推出“医保12条”措施:包括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合理增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指标、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稳妥实施本市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激励家庭医生做好居民签约服务等。


上海市在服务疫情防控方面,前期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一、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二、做好疫情防控药品耗材的采购供应保障;


三、按照上海市工作要求,阶段性降低职工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全力支持企业抗疫情、稳发展;


四、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推出便民措施,减少跑动次数。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方便群众就医的实际需要,着眼于进一步做好日常医疗保障,上海市医保部门再推出以下措施:


一是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为了充分发挥互联网远程医疗优势,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得到医疗服务,疫情期间有效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上海市将具备互联网诊疗服务方式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常见病和慢性病参保患者复诊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试行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合理增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指标。上海市医保部门将根据医疗机构的运行实际,合理增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指标,保障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更合理、更及时、更便利的医疗服务。


三是鼓励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适应医疗机构应用新技术的需求,进一步加快新技术、新项目的价格审核,以及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的审核流程;支持上海市医疗机构临床研究中心的转化项目优先纳入医保,促进新技术和新项目尽快投入临床应用,造福广大患者。


四是稳妥实施上海市新版医保药品目录。新版药品目录已经在上海市顺利实施,市医保部门将继续做好新纳入目录药品和国家谈判药品在医药采购“阳光平台”的及时挂网,保证医疗机构能及时采购、患者能及时用到所需药品。


五是持续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为进一步惠及更多患者,医保部门将做好上海市“4+7”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试点到期品种的续签。同时,按照国家医保局工作部署,继续推进第二批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在上海市落地实施,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六是激励家庭医生做好居民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在基层一线,为疫情防控作出了重要贡献。市医保部门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进一步指导家庭医生做好签约服务,及时拨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奖励经费,激励引导家庭医生发挥健康“守门人”作用。


七是完善“长处方”、“延伸处方”支付政策。在疫情期间已经实行慢性病长处方的基础上,支持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和延续社区“长处方”、“延伸处方”支付政策,鼓励慢性病患者就近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既方便患者配到长期服用的治疗用药,也降低患者的个人负担。


八是加快推进医疗费用报销“一件事”。进一步推进信息系统数据互通共享,完成零星报销、医疗救助等经办环节的优化整合,实现医疗费用报销“一口受理”,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上海市医保部门还将推出更多的“不见面”办理事项,能够网上办的尽量网上办,让群众享受更加便捷的医保经办服务。


本文转载自其他网站,不代表大健康派观点和立场。如有内容和图片的著作权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邮箱:scarlet.s@djkpai.com)

武汉 上海 互联网诊疗

关注大健康Pai 官方微信:djkpai我们将定期推送医健科技产业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