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健委:新冠肺炎推荐用药磷酸氯喹在成人中的致死剂量为2-4g,需严密观察

湖北发布通知,磷酸氯喹在成人中的致死剂量为2-4g,要求各医疗机构严密观察。

作者: 赛柏蓝 来源: 赛柏蓝 2020-02-25 13:54:32

磷酸氯喹出现不良反应


近日,湖北省卫健委向湖北各市、州、直管市卫健委及部省属医疗机构下发《关于严密观察磷酸氯喹使用不良反应的通知》。


通知提到,磷酸氯喹被纳入新冠肺炎推荐用药,“根据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所通报,该药在成人中的致死剂量2-4g,而且是急性致死。请各定点医疗机构在使用该药物过程中进行严密观察,出现不良反应的个案信息请及时报告省卫生健康委。”


就在不久之前,磷酸氯喹被首次纳入最新版诊疗方案。


2月19日,国家卫健委发布第六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与上一版诊疗方案相比,第六版诊疗方案去掉了“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这一表述。


在抗病毒治疗部分,新版诊疗方案推荐的药品以及使用剂量如下:


可试用a-干扰素(成人每次500万U或相当剂量,加入灭菌注射用水2ml,每日2次雾化吸入)、洛匹那韦/利托那韦(成人200mg/50mg/粒,每次2粒,每日2次,疗程不超过10天)、利巴韦林(建议与干扰素或洛匹那韦/利托那韦联合应用,成人500mg/次,每日2至3次静脉输注,疗程不超过10天)、磷酸氯喹(成人500mg,每日2次,疗程不超过10天)、阿比多尔(成人200mg,每日3次,疗程不超过10天)。


同时方案提出,要注意洛匹那韦/利托那韦相关腹泻、恶心、呕吐、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同时要注意和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在临床应用中进一步评价目前所试用药物的疗效。不建议同时应用3种及以上抗病毒药物,出现不可耐受的毒副作用时应停止使用相关药物。


根据湖北省的通知,针对磷酸氯喹的不良反应,目前的处理办法是各医疗机构严密观察,尚未提出停止使用的措施。


磷酸氯喹是“三药三方案”之一


在2月21日国务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科技部副部长徐南平表示,磷酸氯喹是国家制定的针对新冠肺炎的“三药三方案”之一,目前已经在北京和广东做了135例试验。


徐南平称:“其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使用磷酸氯喹治疗的轻症、普通型症状的病例130例,都没有向重症转变;另外治疗的5例重症,有4例已经出院,1例转为普通型。国家将在更大规模的实验上证明它的疗效。”


在2月18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疫情防控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呼吸科主任江山平也表示,磷酸氯喹是一个上市多年的老药,前期体外细胞实验显示它对新型冠状病毒有抑制作用。


磷酸氯喹是抗疟药,在临床上已经使用了70多年,既往的研究显示它具有抗疟作用还有广谱的抗病毒作用和免疫调节作用,主要用于治疗对氯喹敏感的恶性疟、间日疟及三日疟,并可用于疟疾症状的抑制性预防,也可用于治疗肠外阿米巴病、结缔组织病、光敏感性疾病(如日晒红斑)等。


药物不良反应,不容忽视


防治新冠肺炎的过程中,药物的不良反应不容忽视。日前,中国药学会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院药学工作指导与防控策略专家共识(第一版)》,针对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口服中成药、中药注射剂、糖皮质激素、干扰素等药品,中国药学会均提示了注意事项。


此外,中国药学会还根据可能出现的药物相互作用,包括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各个环节可能出现的对治疗产生影响的相互作用,提出药学监护建议。


近日,世卫组织也表示,不推荐采取下列措施对新冠病毒进行防治,因为它们不仅对保护你无效,甚至可能有害:

  • 服用维生素C

  • 吸烟

  • 喝传统草药茶

  • 戴多个口罩

  • 自行服用抗生素等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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