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新冠治疗药品纳入医保目录,Paxlovid未成功

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工作于1月8日正式结束。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介绍了新冠治疗药品参与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有关情况。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大健康派 2023-01-13 13:31:19

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工作于1月8日正式结束。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管理司负责人介绍了新冠治疗药品参与医保药品目录谈判有关情况。


两种新冠治疗药品谈判成功

辉瑞新冠药因报价高未能成功


今年,共有阿兹夫定片、奈玛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下文简称“Paxlovid”)、清肺排毒颗粒3种新冠治疗药品通过企业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参与了谈判。其中,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Paxlovid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有限公司报价高未能成功。


河南省药学会近日发布的《阿兹夫定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河南药学专家共识》中指出,阿兹夫定作为一种广谱RNA病毒抑制剂,在细胞内代谢成具有活性的5′- 三磷酸盐代谢物(阿兹夫定三磷酸盐),特异性作用于新冠病毒 RNA依赖的RNA聚合酶(RdRp),在新冠病毒RNA合成过程中嵌入其中,从而有效抑制新冠病毒复制,达到治疗COVID-19的效果。


对于Paxlovid,国家传染病医学中心副主任、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张继明介绍,Paxlovid的主要成分是PF-07321332小分子,旨在阻断新冠病毒的主蛋白酶的活性。Paxlovid含有低剂量利托那韦(Ritonavir),有助于减缓 PF-07321332的代谢或分解, 使其在体内以更高的浓度保持更长时间的活性,以帮助对抗病毒。


在2022年2月11日,国家药监局在对其进口注册的批准信息中也明确介绍,本品为口服小分子新冠病毒治疗药物,用于治疗成人伴有进展为重症高风险因素的轻至中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患者,例如伴有高龄、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心血管疾病、慢性肺病等重症高风险因素的患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严格按说明书用药,使用中应高度关注说明书中列明的与其他药物相互作用信息。


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

期间患者均可享受医保报销


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Paxlovid未能通过谈判纳入医保目录,但根据近期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在此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的参保患者使用这些药品均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经过本次谈判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后,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治疗发热、咳嗽等新冠症状的药品已达600余种。同时,为满足各地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的需要,近期各地医保部门结合当地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又将一批新冠对症治疗药物临时纳入本地区医保支付范围。总体来看,医保报销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药品种丰富。


支持新冠治疗药品多元供给

更多国产新冠口服药正在路上


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近期国家医保局办公室印发《新冠治疗药品价格形成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对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需的新上市抗病毒治疗药品,采取全周期多层次的措施引导企业公开透明合理定价。


其中提到:“强化新冠治疗药品价格行为监督,促进新冠治疗药品公平可及”。同时,强调经济性:“申报的成本测算明显高于经济性评价结果的,原则上以经济性评价结果为主”。


该《指引》还提到:“支持新冠治疗药品多元供给”,“自2023年1月1日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含附条件上市)的新冠治疗药品,适用本指引”。


近日有外媒报道称,1月7日国家药监局作为中方牵头部门正与辉瑞就Paxlovid的仿制药合作进行谈判,并提到华海药业、石药集团。


去年8月,华海药业曾与辉瑞签订《生产与供应主协议》,华海药业将在协议期内(5年)为辉瑞公司在中国大陆市场销售的新冠病毒治疗药物Paxlovid提供制剂委托生产服务。华海药业1月9日上午回应媒体称,目前公司正配合辉瑞加速推进Paxlovid本地化生产项目的各项工作,以保障Paxlovid在中国市场的充足供应,但并未就医保谈判问题进行回应。


另一方面,国产新冠治疗药品领域将迎来更多产品上市,君实生物、开拓药业、先声药业、众生药业,以及科兴制药、齐鲁制药等厂商的新冠口服药也已经在临床试验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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