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等4项指南
5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正式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等4项指南。
5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通知,正式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等4项指南,指导各地规范建设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心电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提高服务规范化、同质化水平。
其中明确了各类中心的人员配置、场所、功能布局、设施设备、信息化建设等基本建设标准,并提及人工智能应用相关要求。
同时,还规定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与规范、质量管理与协同、保障与监督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等4项指南的通知
国卫办基层函〔2026〕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加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内涵建设,指导各地规范建设医学影像、医学检验、心电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提高服务规范化、同质化水平,我委制定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等4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供推进工作中参考使用。
附件:
1.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影像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
2.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学检验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
3.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心电诊断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
4.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消毒供应中心建设与服务指南(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6年5月1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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