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布DRG/DIP 3.0方案!不得与医务人员绩效挂钩,年底前完成3.0版切换准备

根据《通知》,原则上,各地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3.0版分组的切换准备工作,2027年3月底前落地应用。

作者: 本站编辑 来源: 国家医保局 2026-09-03 09:29:37

9月2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3.0版分组方案并做好落地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10项工作要求。与2.0版分组方案相比,3.0版分组方案主要有5个方面变化:第一,分组更加精细化。DRG核心分组从409组增至492组,DRG细分组从634组增至825组,如康复学科新增4组、疼痛学科新增2组、介入操作新增33组,高难度联合手术和单双侧手术细分,血液肿瘤从实体肿瘤病组中被分出等。第二,更加重视“一老一小”群体。将小于6岁和大于70岁的病例进一步细分,约占总病例1/10;针对无痛分娩设置3个独立DRG分组,体现对生育友好型社会的支持。第三,创新支持更加明确。针对机器人辅助手术单独设立分组,体现支持创新的导向。第四,入组逻辑优化。如艾滋病患者原全部被收入统一病组,现根据本次主要诊断被分入相应手术组。第五,精简合并症和并发症清单。严重合并症和并发症数量减少近3000个,一般合并症和并发症减少约1500个。

《通知》明确,医疗机构不得将病种支付标准作为限额对科室或医务人员进行考核或与绩效分配指标挂钩。

根据《通知》,原则上,各地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3.0版分组的切换准备工作,2027年3月底前落地应用。

要求各地持续推进医保信息平台支付方式管理子系统建设与应用,做好3.0版分组器本地化升级,完善信息系统中相关支付参数、结算规则配置,平稳做好病例入组、结算清算等工作。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医保结算清单填报规范,准确使用医保版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编码,及时上传医保结算清单。

各地要持续做好数据发布工作,提升发布质量,通过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数据工作组功能模块,实现数据自动推送和动态监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升数据发布智能化水平,深度挖掘分组运行、基金使用、医疗服务、成本效率等维度数据价值,自动生成分析报告,以数据赋能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

详情如下:

 

DRG/DIP3.0 按病组付费 按病种分值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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