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版《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来了!鼓励建设智慧医院,推广AI辅助诊疗系统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

作者: 大健康派 来源: 大健康派 2026-07-01 14:34:03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徽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

6月25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历经多次修改,在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上位法的出台实施,以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和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原《办法》的主要内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难以满足当前医疗机构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为维护法制统一,破解管理难题,推动安徽省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就医需求,重新制定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8章40条,构建了覆盖医疗资源布局、诊疗服务规范、患者权益保障、行业发展赋能、应急法治保障的全链条医疗机构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日常监管、服务提质、人才保障、科研赋能等常态化机制,持续优化营商服务环境、夯实医疗卫生公益发展根基,全面规范医疗服务运行秩序。

同时,紧扣安徽医疗卫生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业难点,形成多项贴合省情、务实管用的创新性制度设计。

一是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管理。《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公立医院分院区设置必须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征求举办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旨在推动优质资源扩容的同时,确保同质化管理,真正实现“扩容不降质”。

二是严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变更为营利性。《管理办法》明确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原则上不得转变为营利性医疗机构。这一规定有利于维护医疗机构的公益属性,防止政策套利。

三是回应突发事件医疗救治新实际需求。开展大规模医疗救治时,需要跨专业、跨科室调配医务人员、床位,实行“全院一张床”管理,设立“方舱医院”等临时救治场所。

《管理办法》还提出,支持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临床试验、学术交流、技术开发与合作、院内制剂研发,推动医学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此外,《管理办法》明确提出,支持医疗机构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建设智慧医院,推广应用智能医疗设备和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系统。

同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也强调,医疗机构应当完善医疗信息安全制度,提升医疗数据安全水平,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患者个人健康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患者个人健康信息,确保患者个人健康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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